环保项目托管运营模式:即排污者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专业环保公司进行污染治理的模式。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模式:
1、委托治理服务,即排污单位以签订治理合同的方式,委托专业环保公司对新建、扩建的污染治理设施进行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及升级改造,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污染治理费用。
2、托管运营服务,即排污单位以签订托管运营合同的方式,委托专业环保公司对已建的污染治理设施进行运营管理、维护升级改造等,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托管运营费用。
环保项目托管运营具体内容:
一、运营单位在特许经营项目中的职责和义务
1、根据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的执法和监督检察情况,确定必须进行VOCs污染治理的名单,名单所列污染排放点全部由运营单位负责进行VOCs治理,确保末端的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最新颁布的环保排放指标。目前按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排放规定执行。
2、根据监督机构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和配套政策的到位,运营机构成立特许经营运营单位,以市场化的模式来运行特许经营项目。
3、运营公司作为VOCs污染排放的治理方与排污企业、及相关机构三方共同签订《环境保护治理服务责任书》。
4、根据《环境保护治理服务责任书》,运营公司为排污企业提供VOCs污染排放治理运营服务。
其服务内容为:
a、运营单位负责以最合理的方案为排污企业设计治理方案、设备制造、安装调试VOCs污染治理设施,其费用由排污企业承担。治理方案最终由三方共同协商审核通过实施。治理设施的产权归属排污企业。
b、运营单位负责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污染源治理设施运行、维护、修理、耗材更换,并负责保存整理好每个污染源设施的运行台账和排放污染物削减记录等;
c、运营单位在服务区域内建立足够覆盖能力的服务网点,以保证能够安全、有效、及时地完成特许经营区域内VOCs污染源治理服务;
d、运营单位负责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污染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环保监管部门核定的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
e、就VOCs污染源治理,运营单位随时接受排污企业和环保执法部门的监管;
f、排污企业改变排污方式或增大排放数量,必须及时通知运营单位,以便于运营单位及时调整治理设施,满足排放标准要求,所产生的费用由排污企业承担。
5、运营单位建立VOCs污染物集中处置基地,以进行VOCs污染治理后转化(减排)污染物的最终处置。
a、处置基地具有环保机构颁发的危废回收处理资质,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b、项目采用运营指定的吸附材料和治理工艺,处置基地对吸附材料进行解析和再生,使吸附材料循环利用,为排污企业减少运营成本;
二、排污企业在特许经营项目中的职责和义务
1、为运营单位提供准确的物料平衡表、气体流量、温度等相关数据,为运营单位治理设施的安装调试提供便捷条件,保证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协助运营单位办理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各种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和保持批准有效。
3、对运营单位VOCs处理特许经营过程实施监管,包括废气达标排放和服务质量,项目经营状况和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企业成本等。
4、排污企业本着尊重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鼓励公众参与监督的原则,有权及时将排放监测结果和服务质量检查、监测、评估结果和整改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受理公众对运营单位的投诉,并进行核实处理。
5、根据项目规定按时向运营单位支付VOCs处理服务费。